改革开放与来华留学教育工作的发展

2014年06月24日 分类:探索与研究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王勇 

1950年新中国开始接受外国留学生,1950年至1978年,累计接受各类来华留学人员约1万2千人次。而从1979年至2007年,累计接受各类留学人员达122万人次。1978年,在中国9个省、市的35所大学学习的留学生来自世界上72个国家,总人数有1236人,其中1178人是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2007年全年接受了来自188个国家和地区的195503名来华留学人员,他们分布在中国大陆的31个省市自治区的544所大学和科研院所。无论留学生数量、生源国、就读院校等各项指标都是今非昔比。迅速发展的实现,首先是有赖于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 
      一、改革开放以来来华留学政策的分析 
      从1978年开始,30年来开放性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制定,顺应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潮流,顺应了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趋势,有力地推动了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发展。 
      1、赋予高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权利 
      政策的转变,最初是体现为开设短期汉语班和接受自费留学生。 
      1978年暑假,来自法国的28名学生在北京语言学院参加短期汉语培训班。与其他留学生不同的是,他们的课程是中国高校首次举办的短期汉语班,同时,他们是自己支付费用。此前,其他在中国的留学生基本上都是享受各种形式的奖学金,不用自己支付学费。正是从这28名自费生的到来,中国政府的来华留学政策开始了新的转变,而且深深影响了之后30年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发展。 
      以此为肇始,1979年,中央政府批准的《关于接受自费外国留学生收费标准问题的请示》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对自费留学生可以收取哪些费用,并且还规定了具体收费数额标准。 
      1980年教育部发出《关于高等学校开办外国人中文短训班问题的通知》。这个通知带来更多突破:一是可以举办汉语短训班的高等学校的范围扩大了--“有条件的综合大学、师范学院、外语院校,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和外事部门批准,可以举办短训班”,赋予了有关高校招收留学生的资格,虽然是招收短期留学生,但已经开始了突破;二是“举办汉语短训班的学校可以自行招生”,此前由于留学生基本上都是政府奖学金生,留学生的招生权基本上在教育部,从此,学校开始有了一部分招生自主权。 
      在这个通知的基础上,1983年教育部颁布的《为外国人举办短期学习班的有关规定》,继续把高校举办外国人短训班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主管教育部门,并进一步规定高等学校有直接从国外招收外国留学生参加短训班的权利--“为确保短训班的学员来源,学校可直接与外国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到1985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办好为外国人举办短期学习班的几点意见》,则使国内具有条件的高等学校都有了为外国人举办短训班的权利--“除综合大学、师范学院和外语学院外,具备师资条件的其他高等院校也可以举办汉语短训班”;同时还扩大了短训班的教学内容,不仅仅限于汉语,“可以根据学校的特点,举办中国历史、文学、书法、古建筑、法律、中医(针灸)、音乐、舞蹈、戏剧、绘画、武术等多种形式的短训班”。 
      1985年公布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规定:各个院校在完成国家任务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校际联系或其他途径接受外国留学生。这里的留学生不仅仅指参加短训班的留学生,也包括其他类型的外国留学生。这使高等学校具有了接受其他类型外国留学生的权利。国家教委于1989年1月发布的《关于招收自费外国留学生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就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权利做出明确规定。这个文件规定:接受外国留学生院校的资格审批,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凡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高等学校,都可以接受外国人来华学习的申请,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到2000年教育部公布目前仍在执行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中则进一步规定,“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也就是说自费留学生的来华签证申请表不再由教育部审批,教育部审批的只是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而且,“高等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名额不受国家招生计划指标限制。” “外国留学生的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高等学校可以自行招收校际交流外国留学生和自费外国留学生。”从2001年开始,包括北京大学在内的部分重点高校,被赋予了更大的自主权,学校就可以自行审批自费留学生的来华签证申请表。 
      高校在被赋予招收留学生的权利的同时,也就被推到了世界留学生市场,要面对世界留学生市场的竞争。而事实证明,这一政策收到非常好的效果。1978年,中国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仅有35所,1990年增加到110所,1999增加到350多所,到2007年则达到了544所。至1990年,中国高校自费留学生的人数开始首次超过政府奖学金生人数。此后,尽管政府奖学金的名额不断增加,但自费生的人数一直占绝对优势,基本上保持在95%以上。 
      2、明确高等学校对留学生的教育管理权 
      从1985年教育部颁布《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开始,高校对留学生的教育管理权也逐渐明晰。高校具体负责对留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各个环节:教学安排、成绩评定、日常管理、证书发放、学位授予等等。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70年代,教育部曾规定来华留学生学习成绩不及格需要留级的,要报教育部审批。 
      1985年颁布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赋予高校表彰留学生的权利以及部分处分犯错误留学生的权利:给留学生勒令退学和开出学籍处分的,经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其他处分由学校决定。1987年以后,把对外国留学生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权利归还给学校,不再需要报国家教委审批,而由学校自己决定。至此,我国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已经完全具有对外国留学生的管理权。此后20多年中,出台的多个规章制度核心也是不断完善高校对留学生实施教育管理职责和权利。 
      这种情况的产生,以及80年代不断出现在外国留学生与我国学生之间、在外国留学生与我国公民之间、在外国留学生之间的一些摩擦和冲突(有些甚至发展成为大的事件);虽然有多方面的直接具体原因,但很大程度上都是与如何正确对待留学生有关。 
      留学生首先是学生,其次才是外国留学生。留学生在校的学习问题或者违犯校纪校规问题的处理,是不应该牵涉国家关系的。这种观念的确立,是二十世纪80年代中期的事情了。而在此前,中国整个社会的开放程度都非常有限,除去驻华的各国外交人员,长期在华生活学习的外国人更是少之又少;加之当时的留学生主要是根据政府间交流协定互派的政府奖学金生,导致往往在实际工作中把留学生视作外宾或者是该生国家的代表,甚至可能不自觉地视同有外交特权的外交官来对待。因此在处理涉及留学生的问题时,没有按照处理学生问题的方法来做,结果自然往往适得其反。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时期,很多规定都没有考虑到外国留学生的实际需要,比如说,要求对外国留学生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不允许我国学生与来华留学生结婚,不允许外国留学生学习期间在校内外打工,不允许他们在校外居住等等。 
      随着高校被赋予招生权利,自费留学生规模不断扩大。高校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就要认真履行对留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很难想象,来自同一个国家的留学生,只是因为经费负担方式不同,一个是自费生一个是政府奖学金生,学校在同一个问题上就采取两套不同的处理方式。合理可选的方式,就是按照学生的要求来要求他们。与此同时,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的整体开放程度和对外界的包容能力不断增强,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国际交往活动的日益频繁等等,在多方面的共同作用下,正确对待留学生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3、政府主管部门重在实现宏观调控的职能 
      随着高校被赋予来华留学生教育的招生权、教育管理权,成为接受留学生的主体,积极性也得到了很好的发挥;政府主管部门则从先前的大包大揽的微观管理的管理者逐渐转变为宏观调控的决策者。 
      30年来,中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有关来华留学的一系列文件,使得来华留学生的政策规范日益系统化,从而有利于宏观调控的实现。 
      除了前面提到的下放招生和管理权的有关文件,80-90年代,教育部门先后出台文件,调整自费留学生的收费标准,启用JW202表,简化来华留学人员的签证手续;经过多年的研发,1992年正式出台了《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加强了对外汉语教学的考试制度建设,方便外国人来华求学;加强外国人短期学习班的评审制度建设,1992年发布了《关于对举办外国人短期学习班的高等院校进行评审工作的通知》;加强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学历留学生的质量,先后颁布了《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4)和《改革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1)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完善政府奖学金生的管理机制,设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自1997年1月1日起,将奖学金留学生的招生和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移交给基金委,发布了《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暂行办法》(1997)、《关于实施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制度的通知》(2000)和《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管理规定》(2001),建立和完善对奖学金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别是2000年发布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学生管理规定》,它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的形式发布,是来华留学教育工作法制化的代表性文件。可以说,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开始向系统化迈进。 
      如果我们留意一系列文件可以发现,同改革开放以前绝大部分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作为内部文件甚至是机密文件下发所不同的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政务公开”的总体趋势,新时期的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开始走向透明化。2000年1月发布的《高等学校接收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是新中国第一个对国内外公开发布的关于外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政策。2001年5月制定的《关于改革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和2001年7月制定的《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管理规定》以及2008年6月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生活费标准的通知》都是通过国际互联网向国内国际公开发布的。这表明,中国政府的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日趋透明。 
      进入21世纪,中国的来华留学生育政策日益重视采用国际通行做法。比如,近年来,开始采用评估和认证的方式确认高校招收留学生的资格,实现教育质量监控;推广来华综合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外国留学生保障制度;建立全国联网的信息管理系统,促进规范管理;积极推动与各国的学历学位互认,目前已同3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协议,为来华留学生提供了保障;深化中国政府奖学金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奖学金的货币化;鼓励和支持高校赴境外宣传中国教育和来华留学工作情况,吸引更多来华留学生等等。 
      二、来华留学生规模快速发展 
      应该说,整个80年代,来华留学生虽然发生了很多事情,不过来华留学的规模都在平稳发展。1982年中国高校的外国留学生总数为4500多人,1987年为4593人,1990年也只有7000多人。1992年后出现了增长的高潮,从1992年的1.4万余名,发展到1996年的4.1万余名,年均增长速度超过30%。除去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也是与当时的外交环境是密切相关的,1990和1991年两年,中国与老挝的双边关系正常化,与印度尼西亚恢复了中断23年的外交关系,与越南结束了长达13年的敌对关系,与新加坡和文莱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至此,与东南亚的所有国家恢复和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1992年,中国与韩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在90年代中后期的留学生规模增长中,来自东南亚和日韩的留学生占了极大的比重。 
      1998年2月的第四次全国来华留学工作会议是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况下举行的,会议确定把“深化改革,完善管理,保证质量,积极稳妥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来华留学工作的指导方针。不过,1998、1999仍然保持了稳步增长的势头,数字分别是4.1万和4.47万,虽然来自亚洲的留学生人数有所减少,但来自欧洲、美洲的留学生明显增加。 
      进入21世纪,增长的势头更是锐不可当(详见表1)。2003年,为实现《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育部确立了“扩大规模、提高层次、保证质量、规范管理”的来华留学工作思路,并提出了2007年全国来华留学生达12万人次的目标。但这一目标在2005年就提前超额完成。2006年6月,教育部领导提出“努力使中国成为亚洲乃至世界上最具有吸引力的外国留学生的主要目的国之一”,到2008年,教育部领导则表示“中国作为一个已经成为一个新兴的留学目的地国家”,同时提出了“把中国建成国际学生流动的重要目的国”。这种表述的变动,也从侧面反应了来华留学生规模的增长。 
     
      表1:2000-2007年来华留学生统计表 
      年份 总数 奖学金生 自费生 国别数 就读院校数 
      2000年 52150 5362 46788 166 346 
      2001年 61869 5841 56028 169 363 
      2002年 85829 6074 79755 175 395 
      2003年 77715 6153 71562 175 353 
      2004年 110844 6715 104129 178 420 
      2005年 141087 7218 133869 179 464 
      2006年 162695 8484 154211 184 519 
      2007年 195503 10151 185352 188 544 
      数据来源:教育部历年统计数据 
     
      通过对近年来的留学生数据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近年来来华留学生的增长主要是普进生、短期生和本科生的增长。 
      普进生、短期生基本上主要是汉语言留学生。无论是从增长趋势,还是从自费生比例,以及中国汉语言培训的优势等来看,这两类留学生都将继续增长。这也印证了世界对中国经济的关注。“世界留学生流动的历史证明,在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语言从来不是留学生流动的主要障碍。” 
      本科留学生数量增长表现在若干学科上,如:汉语言、中医、西医、法律、经济等(这其中汉语言和用英语教学的西医实际上是专门为留学生开设的专业),这些学科的数量能占到来华本科生总数的80%左右,而理、工、农等学科留学生数量较少;自费生的增长是托起来华本科生增长的重要因素,总体来看,自费生要占到90-95%左右。 
      2.留学生来源相对集中。 
      近年来,每年的来华留学生的生源国都大约在180个左右。基本上同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数目相一致,当然,即使是同中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公民也有来中国留学的,总之这与中国实施全方位的外交政策是相一致的。 
     
      表2:2002-2007年十国来华留学生人数统计 
       韩国 日本 美国 越南 印尼 泰国 俄罗斯 德国 法国 尼泊尔 
      2002年 36093 16084 7359 2336 2583 1737 1492 1226 1341 813 
      2003年 35353 12765 3693 3487 2563 1554 1224 1280 962 1199 
      2004年 43617 19059 8480 4382 3750 2371 2288 2187 1954 1495 
      2005年 54079 18874 10343 5842 4616 3594 3535 2736 3105 2374 
      2006年 57504 18363 11784 7310 5652 5522 5035 3090 3857 2207 
      2007年 64481 18640 14758 9702 6590 7306 7216 3554 4698 2520 
      数据来源:教育部历年统计数据 
     
      从表2可以看出,来华留学生1000人左右的10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的总和,约占当年总数的80%左右。周边国家一直是来华留学生的主要生源国, 包括韩国、日本、越南、印度尼西亚、泰国、俄罗斯、尼泊尔、蒙古、马来西亚等国,最近两年,印度、巴基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等国留学生迅速增长,值得重视。同时,来华学历留学生绝大部分也是来自上述周边国家。这些国家很多本身就是留学生的输出大国,另外,这与中国十分重视对于周边国家“以邻为友、以邻为善”共同发展的共享方针。 
      周边国家之外,发达国家的留学生数量也相当可观,两部分来源的来华留学生的基本上占到了总数的90%甚至更多。来自美国的留学生一直保持增长势头,而来自日本的留学生基本保持稳定,很可能在最近一两年内被美国取代排名第二的位置。来自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的留学生也在稳步增长。非洲和南美洲的留学生则一直相对很少。 
      3. 奖学金生规模稳步扩大并有了新的发展。 
      从表1中我们可以发现,几年来,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规模在稳步扩大,2007年的规模大约是2000年的两倍,是1978年的9倍。中国政府承诺,将在未来三年内将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名额再扩大一倍。目前,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中,有三分之二是攻读学位的。2007年开始,中国教育部开始进一步将政府奖学金的名额向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留学生倾斜,将招生的自主权下放到有关高校,以使奖学金的效益最大化。 
      与此同时,近年来还出现很多新的为来华留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一些外国政府、基金会设立奖学金,专门资助本国青年来华攻读学位,例如:泰国的文官委员会、新加坡总理基金、巴基斯坦高教部、沙特、坦桑尼亚、卢旺达、越南等。中国的一些大企业,结合“走出去”计划也出资设立专项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如:华为、中石油、国家开发银行等等。随着来华留学“三级管理”机制的建立,中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高等学校从促进中外教育、科技、经济、文化交流等方面考虑,制定了本地区和本学校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规划,设立地方政府来华奖学金的越来越多,如北京、上海、云南、黑龙江、辽宁等等;部分高等学校也设立了学校奖学金。这些奖学金的设立对于吸引更多的优秀留学生,特别是高层次留学生来华学习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4.接受来华留学生的高校不断增多,一批重点高校留学生的规模和增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政府加大了对高等教育的投入,“211”工程、“985”工程相继实施,一批大学和重点学科实力进一步提升,缩小了与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的差距,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带动了中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和竞争力的提高,缩小了与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的差距,得到国际高等教育界的普遍肯定。同时,随着中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国际合作和交流更加广泛深入,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一批重点大学在国际上已经具备相当的知名度,吸引着国内外的青年学子。 
      30年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从9个省市的35多高校,发展到2007年的31个省市的544所。几年来,北京和上海两地的十余所高校,包括北语、北大、复旦、交大、清华、北师大等,根据2007年的统计,这六所高校接受的留学生就占全国的20%,也一直是拉动全国来华留学生规模增长的主力。很多地方院校的来华留学生工作也从无到有,尽管规模层次上与一些重点高校还不能相比,但注重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为来华留学的发展也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北京大学的留学生工作的发展及今后的方向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北京大学的留学生规模不断增长,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尤其是1998年百年校庆以来,随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进程的深入推进,2000年与北京医科大学的合并,教学科研水平迅速提升,国际交流日益活跃,北大的国际影响不断扩展,这些都为留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据不完全统计,30年来,北京大学培养各种类型的留学生3万多人次。 
      30年来,在校留学生的规模稳步扩大,2007年在校长期留学生的规模是1978年的17倍。总体规模扩大的同时,学位生、高层次留学生的人数所占比例也稳步提高,基本上保持在70%左右。北大还同一批世界著名大学开设了多种形式的学生联合培养项目,如牛津、剑桥、LSE、哈佛、耶鲁、斯坦福、加州大学、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莫斯科大学等等,丰富了留学生的培养模式。招收留学生,也对北京大学的教学、科研以及管理的国际化起到了不可或缺的积极的作用。 
     
      图1.1978-2007年北京大学在校外国留学生规模增长示意图 
      目前,北京大学每年在校的长期外国留学生有2500多人,来自100多个国家,其中攻读学位的留学生有1900多人;另外,每年还接受各类短期培训的外国留学生3000多人次。留学生的规模和层次在中国高校名列前茅。 
      北京大学始终把保证留学生的教育质量放在首位。通过多年的努力,建立和完善了留学生的遴选录取机制。在本科留学生方面,既有统一的入学考试,也设立了预科选拔学生,以及直接从有关高中推荐免试录取的几种方式并存;研究生方面,采取了国际通行的审查入学材料辅以面试考核的机制;进修生的来源则主要是世界各国著名大学的在校生。 
      北大留学生的教学培养目标与中国学生的要求是相同的,使用相同的教材,他们与中国学生一起上课,在课后还会得到老师和同学的特殊帮助,补习功课,在考试和毕业的环节上,基本上与中国学生采取同样的要求。从而确保了留学生的培养和毕业质量。近年来,北大还开设了一些全部英语授课的研究生专业,如中国法、国际关系、MBA、公共政策、人口研究等等,为吸引更多的留学生来北大攻读学位创造了条件。 
      留学生充分融入到北大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中,学习之余,他们同各国学生一道积极参与各种社团活动,每年的国际文化节都是中外学生的年度盛事。中外学生互相学习,加深了相互的了解,开拓了国际视野,为培养国际化的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在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比如说,研究生的规模还比较小,尤其是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目标差距还很大;留学生的学科分布还不够全面,还没有吸引到大批优秀的理工科留学生;学位生,尤其是本科留学生的国别分布还不够多样化;管理服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今后,北京大学将继续改进留学生的录取机制,在招收更多的优秀学位留学生,特别是研究生的同时,力争实现留学生的国别构成、专业分布多样化;完善留学生的教育培养机制,规范管理,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为留学生在中国的学习生活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于富增,江波,朱小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史》,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 
      2、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有关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