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2012/2013学年度招收本科
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高校名单及招生计划

2012年05月02日 分类:通知公告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外来[2007]39号)要求,被列入2012/2013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的学校必须根据国别设立招生标准,保证招生质量。各学校实际招生数不得超过计划数,并实行新生电子注册。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未列入名单的学校不得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但可招收使用汉语授课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留学生,培养标准不得低于我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培养标准。


详见附件:


    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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